让维权有“据”可依
“家政服务员群体越来越庞大,家政服务员流动性很强,在目前家政服务业缺乏一个统一的管理规章制度下,发挥劳动合同的作用不失为一种有效的维护家政服务员权益的方式”,张蕴章律师对记者说,“现在,相当一部分家政服务员没有同家政公司或是雇主签订任何劳动合同,这样,她们的合法权益就难以得到合法的保护。而由于不签订劳动合同,在出现意外事故等自身权益受到侵害时,雇主与家政公司互相推诿,家政服务员往往陷入尴尬无奈的境地。“而如果家政公司、家政服务员就工作时间、最低工资待遇、保险等问题与雇主商议达成一致后签订劳动合同,这样在发生纠纷时,就有‘据’可依了。”
“努力推动家政服务业管理制度的规范,完善有关的劳动保护法规,呼吁全社会对家政服务员的尊重和善待。”李大经副会长一语道出了行业协会、家政服务公司、家政服务员的共同心声。